泉州市民政局关于委托“十四五”规划纲要编制的询价公告
时间:2020-09-25 16:25 浏览量:

泉州市民政局拟面向社会,委托服务单位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委托单位

泉州市民政局

二、申请单位

1.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业务能力;

2. 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;

3. 有成功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发展规划编制案例的单位优先

三、编制内容

泉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,主要有:

1. 对照泉州市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纲要,总结评估十三五时期泉州市民政事业发展的现状、成绩、经验及存在的问题;

2. 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泉州市民政事业发展思路方向及重要任务,结合泉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及面临形势,研究提出发展的具体举措。

规划方向主要有:

1. 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;

2. 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;

3. 加快发展福利慈善事业;

4.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;

5. 优化基本社会公共服务;

6. 助推老区振兴发展;

7. 加强保障体系建设。

四、编制要求

1. 编制承担单位必须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、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编制组,紧密结合泉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实际开展研究,并对编制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。

2. 编制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,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,近五年承担过设区市及以上课题,特别是有国内知名专家参与,熟悉泉州市情况。承担过泉州市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。

3. 编制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,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。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,不得作为编制负责人。

4. 编制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,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、结构合理,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。

5. 编制承担单位须按要求及时提交编制成果,其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。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。

五、申请期限及程序

1. 填报《泉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申请书》(详见附件),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,于202093018:00前(以邮戳时间为准)递交至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502室,申请单位对其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,凡递交的申请书及附件概不退还,敬请谅解;

2. 泉州市民政局将从研究方案、研究团队实力和已有工作基础等方面,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,择优遴选编制承担单位。结果确定后,将在泉州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公告信息,并于20201010日前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。

六、编制进度要求

1. 签订协议。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,及时与泉州市民政局签订编制委托协议,正式确定编制方案和相关事宜,并立即开展研究工作。

2. 阶段性成果。承担单位应于202010月下旬前形成规划纲要框架提纲,于11月底前形成规划纲要初稿,泉州市民政局将初稿进行评审,对评审不合格的编制项目,委托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协议。

3. 编制评审。承担单位应在阶段性成果交流的基础上,做进一步深化研究,并于2021120日前提交编制最终成果。

七、编制经费

该项目报价最高为10万元,超过最高报价视为无效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通信地址: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502室(邮编:362000

联系人:小骆;联系电话:0595-22500639

附件:泉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申请书

 

 

 

泉州市民政局

20209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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