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老区跨越发展市级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
来源 :泉州市民政局
时间:2024-04-12 08:38
浏览量:
泉财社指〔2024〕50号
洛江区、南安市、惠安县、安溪县、永春县、德化县财政局、民政局:
为贯彻落实《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》,加快革命老区跨越发展,现下达2024年老区跨越发展市级补助专项资金300万元(详见附件1)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各级要严格执行《泉州市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文件规定,加强资金管理,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、专款专用,并将项目实施情况抄报市老区办备案。
二、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,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(详见附件2),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。
附件:1.2024年老区跨越发展市级补助专项资金分配表
2.2024年老区跨越发展市级补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
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
2024年4月12日
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