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
来源 :泉州市民政局
时间:2026-04-30 14: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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泉港区、晋江市、南安市、惠安县、安溪县、永春县财政局、民政局:
为贯彻落实《福建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》,做好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,现下达2026年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市级补助资金115万元(详见附件1)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此款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9999项“其他农林水支出”科目,请抓紧组织具体项目的实施。
二、请严格执行《泉州市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文件规定,加强资金管理,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、专款专用。
三、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(详见附件2),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。
附件:1.2026年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
2.2026年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
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
2026年4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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